从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近日,温州市质监局计量与评管处牵头,联合稽查支队、鹿城区局和市计量院针对有现场称重的餐饮经营单位开展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选择了两家存在按重量计费出售鱼、虾、螃蟹等价格较高水产品的较大餐馆,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餐饮业经营者是否配备了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计量器具;二是在用计量器具性能是否符合《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三是在用计量器具是否经过强制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四是菜单标注情况。
从检查结果来看,两家餐饮企业从业人员都有一定的计量意识,没有发现恶意宰客的现象,但这两家餐馆均存在个别计量器具超期未检、菜单标注不规范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人员当场责令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立即停止使用并申请检定,确保计量器具的有效性和准确性,限期完善菜单标注情况,将每份菜肴主料净含量按克数标注清楚。